廉署起诉区议员前助理涉嫌诈骗三十五万元薪金今提堂

2018年4月6日

廉政公署起诉一名黄大仙区议会议员前兼职助理,控告他涉嫌串谋诈骗民政事务总署共三十五万元薪金偿还款项。被告今日(四月六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

梁伟伦,四十岁,星期三(四月四日)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被告今日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吴蕙芳将案件押后至五月七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获一名黄大仙区议会议员聘用为其兼职助理,协助筹办社区活动。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期间,与该名黄大仙区议会议员串谋诈骗民政事务总署职员,即不诚实地:

(i) 虚假地表示二○一一年一月至二○一六年八月期间他从该名黄大仙区议会议员收取的月薪金额为三千五百元至七千元不等;

(ii) 向民政事务总署呈交该名黄大仙区议会议员的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申请及他确认从有关议员收取三千五百元至七千元不等月薪的收据;及

(iii) 促致及诱使民政事务总署职员将合共三十五万元的款项支付至该名黄大仙区议会议员在香港一间银行持有的银行户口。

被告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他亦受命须在报住的地址居住、每星期向警方报到一次及不得接触任何控方证人。

民政事务总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朱启明代表出庭。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