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主管涉嫌就物业交易收取一百二十万元非法佣金
2018年4月16日
廉政公署今日(四月十六日)落案起诉一名物业代理公司前高级营业主管,控告他涉嫌就一宗逾五亿九千万元的中环住宅物业交易,从一名时任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收受一笔逾一百二十万元的非法佣金。
陈裕发,六十八岁,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前高级营业主管,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星期三(四月十八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派驻中原(工商铺)写字楼部的高级营业主管,负责监督一组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以促成物业交易。
被告及一名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于二○一五年十二月促成一宗干德道住宅物业交易,成交价为逾五亿九千万元。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或于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该名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接受利益,即一笔逾一百二十万元款项,作为让对方参与向有关住宅物业的买家提供地产代理服务的报酬。
中原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应讯。
陈裕发,六十八岁,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前高级营业主管,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星期三(四月十八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派驻中原(工商铺)写字楼部的高级营业主管,负责监督一组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以促成物业交易。
被告及一名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于二○一五年十二月促成一宗干德道住宅物业交易,成交价为逾五亿九千万元。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或于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该名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接受利益,即一笔逾一百二十万元款项,作为让对方参与向有关住宅物业的买家提供地产代理服务的报酬。
中原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