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经理诈骗港铁公司五十八万元设计服务费判囚十八个月

2018年4月20日

一名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前经理串谋诈骗港铁公司共逾五十八万元的设计服务费,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四月二十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十八个月。

刘国辉,五十一岁,港铁公司前经理,早前承认七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暂委裁判官莫子聪判刑时表示,他已考虑被告认罪及其他求情理由,遂判被告入狱十八个月。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港铁公司品牌及设计部经理,有权将设计工作直接外判予设计承办商。

被告及港铁公司一名设计承办商于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四月三日期间,虚假地表示该承办商曾为六个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并提交该承办商就其提供有关设计服务所发出的十六张发票。事实上,该承办商不曾就该六个项目提供任何设计服务。

该六个项目分别为乘客资讯显示系统、有关安全行为的袋装小册子、港铁站优先使用升降机标示、月台升降机方向标示,以及九龙塘站和太子站的月台排队设计。

被告及该设计承办商导致和诱使港铁公司职员就有关设计服务向该承办商支付共三十万九千元。

案情透露,被告与该设计承办商于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期间,虚假地表示另一名承办商曾为沙中线数码路线图屏幕显示图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并提交有关承办商就有关设计服务所发出的四张发票。

虽然有关承办商事实上不曾就该项目提供任何设计服务,但被告及该设计承办商却导致和诱使港铁公司职员就有关设计服务向有关承办商支付共逾二十七万三千元。

港铁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高级检控官郑致行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潘志玮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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