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令充公前「窝轮」交易员一亿一千一百万元
2018年5月7日
一名衍生权证(俗称「窝轮」)流通量提供者前交易员策划以诈骗手法进行「窝轮」买卖勾当而被廉政公署起诉,并被判罪名成立,法官已下令充公其一亿一千一百万元可变现资产。
吴镇涛,五十岁,于二○一五年一月九日在区域法院经重审后被裁定四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其后被判入狱四年半。
控方于吴被定罪当日,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八条向法庭申请法令,充公吴被冻结的资产。
法官姚勳智根据有关申请,上星期五(五月四日)批出法令,充公吴一亿一千一百万元可变现资产。
法官命令,若吴未能遵循充公令,将须加监九年。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Calyon Financial Products (Guernsey) Limited、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Holdings Incorporation、Standard Bank PLC及Dresdner Bank AG于案发时同为在本港的「窝轮」发行商。
上述四间「窝轮」发行商分别委任CLSA Limited、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标准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及大福证券有限公司为流通量提供者。
吴于二○○五年底招揽若干人士参与勾当,在设于内地的基地推高该四间发行商所发行「窝轮」的交投量。
案情透露,吴与其他人士于二○○五年九月至二○○八年五月期间,串谋诈骗上述流通量提供者,以及那些被诱使买卖有关「窝轮」的公司、商号及人士。
吴不诚实地致使该四间发行商在本港的员工,向与吴有关连的人士开出优惠价格,并制造虚假或具误导性的交投活跃现像。
他们其后向该等员工提供秘密收益,作为参与有关虚假「窝轮」交易的报酬。该勾当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共约一亿五千万元。
吴于二○一○年四月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四项涉及「窝轮」买卖的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吴其后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上诉法庭于二○一三年十一月撤销其定罪并命令就其四项串谋诈骗罪名进行重审。
他于二○一五一月九日在区域法院重审后被裁定罪名成立,并于二○一五一月三十日被判入狱四年半。
控方上星期五由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陈凤珊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贾允诚及郭保强协助。
吴镇涛,五十岁,于二○一五年一月九日在区域法院经重审后被裁定四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其后被判入狱四年半。
控方于吴被定罪当日,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八条向法庭申请法令,充公吴被冻结的资产。
法官姚勳智根据有关申请,上星期五(五月四日)批出法令,充公吴一亿一千一百万元可变现资产。
法官命令,若吴未能遵循充公令,将须加监九年。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Calyon Financial Products (Guernsey) Limited、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Holdings Incorporation、Standard Bank PLC及Dresdner Bank AG于案发时同为在本港的「窝轮」发行商。
上述四间「窝轮」发行商分别委任CLSA Limited、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标准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及大福证券有限公司为流通量提供者。
吴于二○○五年底招揽若干人士参与勾当,在设于内地的基地推高该四间发行商所发行「窝轮」的交投量。
案情透露,吴与其他人士于二○○五年九月至二○○八年五月期间,串谋诈骗上述流通量提供者,以及那些被诱使买卖有关「窝轮」的公司、商号及人士。
吴不诚实地致使该四间发行商在本港的员工,向与吴有关连的人士开出优惠价格,并制造虚假或具误导性的交投活跃现像。
他们其后向该等员工提供秘密收益,作为参与有关虚假「窝轮」交易的报酬。该勾当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共约一亿五千万元。
吴于二○一○年四月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四项涉及「窝轮」买卖的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吴其后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上诉法庭于二○一三年十一月撤销其定罪并命令就其四项串谋诈骗罪名进行重审。
他于二○一五一月九日在区域法院重审后被裁定罪名成立,并于二○一五一月三十日被判入狱四年半。
控方上星期五由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陈凤珊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贾允诚及郭保强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