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员及中医师四人诈骗医疗费用判囚
2015年1月27日
两名消防处救护员及两名中医师,串谋以虚假的处方药单和付款收据诈骗消防处及一间保险公司医疗费用共逾七万二千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狱最高十一个月。
林国强及谭振兴,同为五十五岁及消防处救护员,分别被判囚十一个月及九个月。李博霞,七十三岁,注册中医师,被判入狱八个月;而另一名注册中医师何荣锦,六十六岁,则被判囚七个月。
主任裁判官练锦鸿判刑时表示,被告触犯的罪行严重,判处监禁实属恰当。
裁判官续称,林及谭长时间犯案,并严重违反诚信,而李及何则明知林及谭会使用涉案的假文件向消防处及/或该保险公司诈骗医疗费用。
四名被告早前被裁定共三十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廉署早时接获消防处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串谋罪行。
案情透露,林及谭于案发时为消防处救护员,分别隶属该处蓝田救护站及大赤沙救护站。李及何为注册中医师,同在油塘荣华参茸中西药房应诊。
林及谭分别于二○一○年十一月及二○一一年三月因工受伤,他们其后被诊断为腰部扭伤。
政府雇员包括消防处人员,如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有资格就注册中医师为其提供的直接门诊治疗,申请偿付医疗费用,每日最高款额为二百元。
案情透露,林于二○一一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二月期间向消防处虚假声称,曾分别向何及李求诊三次及十四次。
谭于二○一一年九月至二○一二年四月期间向消防处作出相类虚假声称,即曾七次向李求诊。
林及谭又向消防处讹称曾在该药房购买中药及有权申请偿付招致的医疗费用。
为申领有关费用,林及谭向消防处递交所需文件,即由李及何签署的虚假处方药单及由该药房发出的虚假付款收据。被告等人的串谋勾当,导致消防处向林及谭分别发放偿付医疗费用共四万六千四百元及二万一千二百元。
案情又透露,林于二○一一年三月至二○一二年十二月期间,向保险公司保柏(亚洲)有限公司(保柏)虚假声称,曾分别向何及李求诊一次及五次;向该药房支付诊金和在该药房购买中药;及有权申请偿付医疗费用。
被告的串谋勾当,导致保柏向林发放偿付医疗费用共四千四百八十元。
入境事务处纪录发现,林及谭在上述求诊日子并不在香港。
消防处及保柏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叶瑞红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展豪协助。
林国强及谭振兴,同为五十五岁及消防处救护员,分别被判囚十一个月及九个月。李博霞,七十三岁,注册中医师,被判入狱八个月;而另一名注册中医师何荣锦,六十六岁,则被判囚七个月。
主任裁判官练锦鸿判刑时表示,被告触犯的罪行严重,判处监禁实属恰当。
裁判官续称,林及谭长时间犯案,并严重违反诚信,而李及何则明知林及谭会使用涉案的假文件向消防处及/或该保险公司诈骗医疗费用。
四名被告早前被裁定共三十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廉署早时接获消防处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串谋罪行。
案情透露,林及谭于案发时为消防处救护员,分别隶属该处蓝田救护站及大赤沙救护站。李及何为注册中医师,同在油塘荣华参茸中西药房应诊。
林及谭分别于二○一○年十一月及二○一一年三月因工受伤,他们其后被诊断为腰部扭伤。
政府雇员包括消防处人员,如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有资格就注册中医师为其提供的直接门诊治疗,申请偿付医疗费用,每日最高款额为二百元。
案情透露,林于二○一一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二月期间向消防处虚假声称,曾分别向何及李求诊三次及十四次。
谭于二○一一年九月至二○一二年四月期间向消防处作出相类虚假声称,即曾七次向李求诊。
林及谭又向消防处讹称曾在该药房购买中药及有权申请偿付招致的医疗费用。
为申领有关费用,林及谭向消防处递交所需文件,即由李及何签署的虚假处方药单及由该药房发出的虚假付款收据。被告等人的串谋勾当,导致消防处向林及谭分别发放偿付医疗费用共四万六千四百元及二万一千二百元。
案情又透露,林于二○一一年三月至二○一二年十二月期间,向保险公司保柏(亚洲)有限公司(保柏)虚假声称,曾分别向何及李求诊一次及五次;向该药房支付诊金和在该药房购买中药;及有权申请偿付医疗费用。
被告的串谋勾当,导致保柏向林发放偿付医疗费用共四千四百八十元。
入境事务处纪录发现,林及谭在上述求诊日子并不在香港。
消防处及保柏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叶瑞红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展豪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