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二人疑涉贪污及诈骗一百五十万元合约今提堂

2018年6月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间运动用品公司一名前设计员及一名分判商,控告二人涉嫌分别诈骗该公司总值一百五十万元的橱窗广告设计合约和使用虚假工作证明书副本以获取该公司聘用,以及行贿前设计员以取得合约。两名被告今日(六月五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

两名于上星期三(五月三十日)被起诉的被告为黄英杰,三十八岁,K-Swiss (Hong Kong) Limited前橱窗设计员及域高广告制作公司(域高)独资东主,及郭志坚,三十五岁,手作制创造有限公司(手作制)董事兼股东。

黄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而郭则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被告今日无须答辩。裁判官周至伟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至六月二十六日答辩,并批准黄及郭分别以现金二万元及七千元保释。

黄于案发时为运动用品公司K-Swiss橱窗设计员。他于二○一二年九月至二○一五年九月受聘于K-Swiss期间负责设计及统筹橱窗广告设计工作。黄受雇于K-Swiss前成立专责广告制作的域高。郭则为手作制董事兼股东,手作制是K-Swiss的分判商。

其中一项控罪指黄涉嫌于二○一二年九月八日至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期间,当时他是K-Swiss雇员而没有向该公司披露其在域高的权益,并意图诈骗而诱使K-Swiss将合约工程判给域高,导致他获得利益或K-Swiss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发现,一百八十四份总值逾一百五十万元的橱窗广告设计合约判授予域高。

另一项控罪指黄涉嫌于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使用一封由域高签发的虚假证明书的副本,意图诱使K-Swiss接受它为真文书的副本。K-Swiss结果聘用他为橱窗设计员。

余下一项控罪指郭涉嫌于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黄提供七千元,作为委聘郭为K-Swiss进行工程的报酬。

K-Swiss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梁立威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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