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前区域经理承认企图欺诈一百四十万元特别预支款项
2018年7月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保险公司前区域经理,控告他使用虚假入息证明,企图诱使该保险公司向他发放逾一百四十万元特别预支款项。被告今日(七月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文建成,四十二岁,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前区域经理,承认一项企图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七月三十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批准被告以现金一万元保释。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透过安盛的优才招聘计划向该公司申请职位。该计划包括提供一项奖赏,即根据被告过去两年总入息计算的特别预支款项。
基于相信被告的入息证明均属真实,安盛于二○一六年五月聘用被告为区域经理,并向他提供逾一百四十万元的特别预支款项。
安盛向被告支付特别预支款项前发现被告的入息证明有不妥之处,怀疑有关入息金额可能被夸大了。
案情透露,被告的前雇主确认被告截至二○一四年三月及二○一五年三月止两个财政年度的年薪分别为逾一百二十万元及逾八十六万元。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向安盛提交该两个财政年度的入息证明所列的金额各被夸大了一百万元。
安盛于二○一六年八月终止被告的聘用合约,并停止向他支付该笔逾一百四十万元特别预支款项。
安盛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邓展超代表出庭。
文建成,四十二岁,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前区域经理,承认一项企图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七月三十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批准被告以现金一万元保释。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透过安盛的优才招聘计划向该公司申请职位。该计划包括提供一项奖赏,即根据被告过去两年总入息计算的特别预支款项。
基于相信被告的入息证明均属真实,安盛于二○一六年五月聘用被告为区域经理,并向他提供逾一百四十万元的特别预支款项。
安盛向被告支付特别预支款项前发现被告的入息证明有不妥之处,怀疑有关入息金额可能被夸大了。
案情透露,被告的前雇主确认被告截至二○一四年三月及二○一五年三月止两个财政年度的年薪分别为逾一百二十万元及逾八十六万元。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向安盛提交该两个财政年度的入息证明所列的金额各被夸大了一百万元。
安盛于二○一六年八月终止被告的聘用合约,并停止向他支付该笔逾一百四十万元特别预支款项。
安盛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邓展超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