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保险公司高级分行经理及其妻涉嫌欺诈佣金今提堂

2018年7月2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保险公司高级分行经理及其妻子,控告他们涉嫌虚假声称该妻子为两份保单的经办代理人,以欺诈该保险公司逾一万二千元额外佣金。被告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卢永昌,五十三岁,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高级分行经理,及其妻区洁梅,四十八岁,安盛保险代理人,于星期一(七月二十三日)同被控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卢另被控一项欺诈罪名。

被告今日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九月十九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卢于案发时为安盛高级分行经理,区则是卢的下线保险代理人。安盛是香港一家持牌保险公司。

两项控罪指卢及区涉嫌分别于二○一○年一月十四日及十月十二日,虚假地向安盛表示区为两份投保书的经办保险代理人,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安盛承保和签发该两份保单,以及就有关保单支付佣金或其他款项,导致区获得利益或安盛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发现,由于相信上述两份投保书内的资料属真确,安盛向卢及区支付合共逾一万二千元额外佣金。

余下一项控罪指卢涉嫌于二○一○年十月十二日虚假地向一名安盛客户表示上述其中一份保单是一项五年定期保险计划,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客户购买保单,以及支付该保险计划的保费,导致卢及区获得利益或该客户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发现,该保险计划其实是一项十年定期保单,该客户每年支付约九万六千元保费。

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安盛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颜嘉明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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