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清洁公司前任及现职管工涉嫌收贿及诈骗

2018年10月11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月十一日)分两案起诉一名清洁公司前任管工及一名现职管工,控告二人分别涉嫌从一名清洁工人收受贿款,以确保该工人在一个商场留任其岗位,以及诈骗其部分薪金。

在首宗案件,张爱和,三十六岁,力新清洁有限公司(力新)前任清洁管工,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张于案发时为力新清洁管工,该公司为何文田一个商场的清洁服务承办商。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一名女子接受一千四百元贿款,作为确保她可以在该商场留任清洁工人岗位。

在另一宗案件,曾纪德,五十四岁,力新清洁管工,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至九月七日期间向该名获力新以月薪九千三百元聘用为清洁工人的女子伪称,由于她未能操作地板打蜡机,所以要退还部分支付给她的月薪,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名女子向他支付一笔二千三百九十元的款项,而导致他获得利益或她蒙受不利。

上述两宗案件的被告将于下星期一(十月十五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力新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一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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