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文书主任承认未经许可索取及收受十多万元贷款候判

2018年10月16日

一名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文书主任,未经许可向三名下属索取及收受贷款共逾十万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十月十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许子强,五十一岁,承认三项罪名,即两项订明人员索取及接受利益及一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被告余下两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罪名则获撤销。

裁判官香淑娴将案件押后至十一月七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批准被告保释。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期间任职食环署文书主任,并被调派至该署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办事处行政组工作。

被告于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向任职助理文书主任的下属索取一笔五万元的贷款,表示自己急需现金为女儿安排进行手术。

该助理文书主任考虑到有关情况,遂同意借钱给被告。被告于三日后向该助理文书主任归还款项。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向另一名任职助理文书主任的下属索取一笔二万三千元的贷款,声称自己急需金钱以支付女儿手术的麻醉费用,否则手术无法进行。

该助理文书主任答应借钱给被告。被告于同日稍后向该助理文书主任归还贷款。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致电一名任职文员的下属,指女儿已入院。被告向该文员要求贷款三万元,惟遭该文员拒绝。

食环署证实,被告没有按《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的规定征求特别许可,亦没有获批准向下属索取或接受任何贷款。

食环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朱汝荣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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