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高级摄影员承认使用虚假报价单采购三十四万元货品及服务

2018年11月7日

一名香港警务处(警务处)高级特别摄影员使用虚假报价单向两间公司采购总值逾三十四万元的货品及服务,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十一月七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张剑峯,五十四岁,承认八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十一月二十八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批准被告保释。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警务处鉴证科摄影课高级特别摄影员,他的其中一项职责是根据政府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为该摄影课采购货品及服务。

按照有关规例,被告应就价值不超过于五万元的采购邀请多于一名供应商提供报价。

被告于二○一四年九月十日至二○一七年八月一日期间使用虚假文书,即九份以三间公司名义发出的报价单,意图诱使其两名上司接受该些文书为真文书。其实,上述报价单并非由该些公司发出。

案情透露,被告基于上述虚假报价单向另外两间公司购入多项总值逾三十四万元的摄影货品及服务。

警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慧敏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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