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民政事务助理专员涉嫌「报假案」

2018年11月20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一月二十日)落案起诉一名民政事务总署西贡民政事务处前民政事务助理专员,控告他涉嫌向廉署作虚假贪污举报诬告其时任上司。

郭仲佳,五十六岁,被控一项向廉署人员作虚假报告罪名,违反《廉政公署条例》第13B(a)条。

被告将于星期四(十一月二十二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高级政务主任,在西贡民政事务处担任民政事务助理专员,而民政事务专员是其上司。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知而向廉署人员作出虚假报告,讹称时任西贡民政事务专员曾接受一名项目经理提供的利益,作为在违反该项目经理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按月)的雇佣合约条款的情况下,容许该项目经理逢星期一及星期三早上缺勤的报酬。

民政事务总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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