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市场推广主任涉嫌诈骗八百六十万元货款
2018年12月13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文具贸易公司前市场推广主任,控告他涉嫌欺诈,虚假地诱使该公司就看似由内地一间电子公司供应的产品,向另一间由其家庭成员持有的贸易公司支付逾八百六十万元货款。
张自强,三十七岁,南康有限公司(南康)前市场推广主任,昨日(十二月十二日)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将于明日(十二月十四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任职南康市场推广主任。南康是一间文具贸易公司,该公司自二○○九年起向一间内地电子公司采购碎纸机及过胶机,而被告负责向该电子公司订货及安排支付货款。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期间,身为南康的雇员,没有向南康披露他的家庭成员在一间贸易公司的权益;及向南康虚假地表示该贸易公司是有关电子公司在香港设立的一间公司,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南康向该贸易公司支付共逾八百六十万元,导致该贸易公司获得利益或南康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发现,该贸易公司其实是由被告的父亲及妻子持有。
南康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
张自强,三十七岁,南康有限公司(南康)前市场推广主任,昨日(十二月十二日)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将于明日(十二月十四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任职南康市场推广主任。南康是一间文具贸易公司,该公司自二○○九年起向一间内地电子公司采购碎纸机及过胶机,而被告负责向该电子公司订货及安排支付货款。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期间,身为南康的雇员,没有向南康披露他的家庭成员在一间贸易公司的权益;及向南康虚假地表示该贸易公司是有关电子公司在香港设立的一间公司,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南康向该贸易公司支付共逾八百六十万元,导致该贸易公司获得利益或南康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发现,该贸易公司其实是由被告的父亲及妻子持有。
南康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