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管工诈骗机电署十七万元薪金判囚七个月

2018年12月18日

一名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冷气服务承办商前管工,使用虚假值勤纪录,诈骗机电署共逾十七万元薪金,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七个月。

邓镇尧,六十岁,运通冷气电业有限公司(运通)前管工,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裁判官水佳丽判刑时称,被告所犯的欺诈罪行涉及违反诚信,并长时间作案。

裁判官续称,量刑起点为监禁一年,但她考虑到被告认罪、并无案底,以及正面的背景报告,故此将其刑期减至七个月。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运通的管工,而该公司是机电署的承办商,负责为新界多个市政场地提供冷气保养服务,包括屯门大会堂。

被告被调派到屯门大会堂工作。他须轮班工作,并于上班及下班时「打卡」以记录其工作时间。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一四年一月四日至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期间有一百四十一日不在香港,由其他技工为他「打卡」,以显示他当时看似有上班。

被告的值勤卡其后呈交予机电署作证明文件以计算他的薪金。机电署结果就被告的虚假值勤纪录向运通多付了共逾十七万二千元薪金。

岑志新,六十六岁,运通前技工,亦因涉及有关勾当而被廉署起诉,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名。他被判入狱四星期。

机电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卢庆祥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梓劻及朱启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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