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地产公司董事涉嫌在两宗交易欺诈买家多付一千五百万元

2018年12月19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二月十九日)落案起诉一名经营两间地产代理公司的董事,控告他涉嫌欺诈,诱使一名买家及其丈夫在两宗物业交易中多付约一千五百万元。

蚁乐祺,三十一岁,盈信置业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盈信)及誉汇置业有限公司(誉汇)的唯一董事,被控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是一名持牌地产代理,并于案发时是盈信及誉汇的唯一董事。两间公司的业务是促使客人达成物业交易,以赚取佣金。他亦透过一间公司持有愉欣投资有限公司(愉欣)的股份。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四年十月十二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期间,向一位买家及其丈夫虚假地表示,新界天水围嘉湖山庄一个商业发展项目单位的卖方以三千二百万元出售物业;及在愉欣与卖方订立临时买卖协议以购买该物业后,没有向该对夫妇披露他拥有愉欣的实益权益,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买家以二千八百五十六万元向愉欣购买该物业。

该对夫妇从未获告知卖方以一千九百万元出售该物业,因此愉欣涉嫌诱使该对夫妇在交易中多付逾九百五十万元。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二十三日期间,没有向该对夫妇披露九龙青山道工厂大厦一个包括两个单位的物业的卖方以约二千六百万元出售该物业,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买家以三千一百四十二万八千元向卖方购买该物业。

该买家因此在交易中涉嫌多付逾五百四十万元。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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