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涉贪污及诈骗一百五十万元合约判刑

2019年1月15日

一名运动用品公司前设计员及一名前分判商分别行贿,以及诈骗该公司总值一百五十万元的橱窗广告设计合约,并侵吞共约二十二万元的差价,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一月十五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刑。

黄英杰,三十九岁,K-Swiss (Hong Kong) Limited (K-Swiss) 前橱窗设计员及域高广告制作公司(域高)独资东主,被判入狱十个月,而郭志坚,三十五岁,手作制创造有限公司(手作制)董事兼股东,则被判须履行二百小时社会服务。

暂委法官何俊尧判刑时称,黄英杰所犯的罪行严重,但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其认罪及向前雇主偿还约二十二万元,遂判他入狱十个月。

暂委法官又称,至于郭志坚的判刑,经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其认罪及家事,遂判他须履行二百小时社会服务。

黄英杰早前承认两项罪名,即一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而郭志坚则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案情透露,黄英杰于案发时为运动用品公司K-Swiss橱窗设计员。他于二○一二年九月至二○一五年九月受聘于K-Swiss期间负责设计及统筹橱窗广告设计工作。

黄英杰受雇于K-Swiss前成立专责广告制作的域高。郭志坚则为手作制董事兼股东,手作制是K-Swiss的分判商。

案情透露,黄英杰于二○一二年九月三日至二○一五年九月三日期间,当时他是K-Swiss雇员而没有向该公司披露其在域高的权益,并意图诈骗而诱使K-Swiss将合约工程判给域高。

一百八十四份总值逾一百五十万元的橱窗广告设计合约因此判授予域高。黄英杰在有关过程中侵吞共约二十二万元的差价。

案情透露,在上述一百八十四个判授予域高的项目中,其中一个项目是郭志坚于二○一四年十一月在澳门K-Swiss批发店进行安装工程。黄英杰到澳门提供支援。

郭志坚于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夸大该项目工程费七千元,而有关差价是预留给黄英杰支付该次到澳门公干的洒店及其他费用。事实上,该七千元是给予黄英𠎀的贿款,以委聘郭志坚为K-Swiss进行工程。

案情透露,黄英杰于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使用一封由域高签发的虚假推荐信的副本,意图诱使K-Swiss接受它为真文书的副本。K-Swiss结果聘用他为橱窗设计员。

K-Swiss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罗心怡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姚思浩及刘嘉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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