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毒贩涉嫌以毒品行贿警务人员

2019年10月25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月二十五日)落案起诉一名毒贩,控告他涉嫌向一名警务人员以折扣价或免费提供总值三千元的毒品。

王伟明,五十九岁,被控三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

他另被控一项串谋贩运危险药物罪名,违反《危险药物条例》第4(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将于下星期二(十月二十九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于二○一七年八月中至九月中期间,先后三次接受一名侦缉警员及其他警务人员会见以提供情报。

三项贿赂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七年八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两次以折扣价向该侦缉警员提供可卡因,以及在另一场合向对方免费提供约一克可卡因,作为该侦缉警员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被告的诱因或报酬。

涉案的可卡因涉嫌总值三千元。

余下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同一期间,与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谋非法贩运可卡因。

警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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