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四人涉二百二十万元中大小型工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诈骗案

2019年11月27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落案起诉香港中文大学(中大)两间书院的三名职员及一名装修公司东主,控告他们涉嫌就总值逾二百二十万元的小型工程订单,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串谋诈骗及伪造文书。

李珮珊,四十三岁,中大伍宜孙书院院务主任,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及一项交替罪名,即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彭兆衡,三十八岁,李珮珊妹夫暨新生活创意设计廔(新生活)、彼思设计工程公司(彼思)、名仕设计工作室(名仕)及Pink Lemon Production House (Pink Lemon)独资东主,被控五项伪造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

彭兆衡另被控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石晓风,四十岁,中大伍宜孙书院行政主任;及梁祐诚,三十六岁,中大善衡书院二级计划协调员,各分别与彭兆衡同被控一项有关罪名。

四名被告将于星期五(十一月二十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中大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有关罪行涉嫌于二○一三年九月至二○一七年一月期间发生。

案发时李珮珊及石晓风分别是中大伍宜孙书院的院务主任及行政主任,而梁祐诚则任职中大善衡书院二级计划协调员。

彭兆衡是李珮珊的妹夫,他是四间装修及设计公司的独资东主,该四间公司分别是新生活、彼思、名仕及Pink Lemon。彭兆衡亦控制另一间公司Mochetto Co.(该五间公司)。

李珮珊被控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控罪指,她涉嫌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批准建议向新生活采购七项货品或服务,涉款共十九万零九百元,但没有披露彭兆衡是新生活的东主,及没有申报她与彭兆衡之间因亲戚关系而引起的利益冲突。

该项交替控罪指,李珮珊涉嫌虚假地表示她在上述采购中没有利益冲突,以及隐瞒及没有披露彭兆衡是新生活的东主,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中大职员批出该等采购的拨款及开支,导致彭兆衡获得利益或中大蒙受不利。

该两项串谋控罪指,彭兆衡分别与石晓风及梁祐诚一同串谋诈骗中大,不诚实及虚假地表示,由该五间公司就四十七项货品或服务采购所呈交的报价单,是真竞争报价单、透过竞争过程取得及各自分开独立制备。

该等被告藉此欺骗中大批出该五间公司其中一间的采购拨款及开支。

彭兆衡被控的余下五项伪造控罪指,他涉嫌制造另外三间装修公司的五张虚假报价单,意图诱使他人接受为真文书。

廉署调查发现,上述采购涉及伍宜孙书院及善衡书院共五十份小型工程订单,总值约二百二十万元。

中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四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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