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会前分行服务助理就聘任事宜贪污判刑

2019年12月2日

一名香港赛马会(马会)时任分行服务助理,向一名求职者索取并收受共二千元,以协助对方获聘分行服务助理一职,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十二月二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

马志成,二十七岁,马会时任分行服务助理,被暂委裁判官王咏文判处须履行一百六十小时社会服务。

被告早前承认三项罪名,即一项公职人员索取利益及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任职马会大角咀场外投注处分行服务助理。

被告得悉一名朋友有意申请马会职位,遂要求对方将一千元存入其投注户口,并表示会指导对方如何应付马会求职面试,确保他受聘。

被告于二○一七年一月收到存进其投注户口的一千元,惟其朋友得不到马会任何面试机会。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一七年七月再次向该朋友保证会使对方受聘该职位,并要求对方将另一笔一千元的款项存进其投注户口。该朋友拒绝了被告的要求。

该朋友于二○一八年十一月再向被告查询该职位的入职机会。被告遂再要求该朋友将「介绍费」存进其投注户口,以便为他安排面试。

该朋友经被告安排最终参与了面试,而被告的投注户口其后获存入一千元。被告的朋友则于二○一八年十二月获聘为分行服务助理。

廉署接获马会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马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蓝永棠代表出庭。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