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四人涉嫌诈骗非政府机构六百五十万元影印及设计订单
2019年12月18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二月十八日)落案起诉一个非政府机构两名前雇员及两名服务供应商,控告他们涉嫌以虚假报价单,诈骗该机构批出总值逾六百五十万元的印刷及设计订单。
被告为李子超,五十六岁,Project Orbis International, Inc (奥比斯)特别项目组前总监;林兆基,五十七岁,奥比斯特别项目组前高级发展经理;吴达明,六十一岁,迅朗印刷公司(迅朗印刷)东主;及关嘉华,四十五岁,创意源流东主。
四名被告被控共六项罪名,即两项串谋欺诈,违反普通法;三项使用虚假文书,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及一项管有虚假文书,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5(1)条。
四名被告将于星期五(十二月二十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奥比斯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发生于二○一三年一月至二○一八年五月的罪行。
李子超及林兆基于案发时分别为奥比斯特别项目组的总监及高级发展经理。该组负责筹办和管理所有奥比斯在香港的特别筹款活动,以及进行印刷和设计服务的采购工作。
吴达明是迅朗印刷的东主,该公司为奥比斯的印刷供应商,而关嘉华则是奥比斯的设计服务供应商创意源流的东主。
特别项目组于二○一三年一月至二○一七年十一月期间,为奥比斯的三十四张印刷订单及十三张设计订单进行采购工作,项目总值共逾六百四十万元。每项采购工作均须取得三份书面报价单作比较。
其中一项涉及李子超及吴达明的串谋控罪,指他们涉嫌一同串谋诈骗奥比斯,不诚实地伪称两家为迅朗印刷竞争对手的印刷公司,均提出以较高价钱向奥比斯提供多个项目的印刷物品,诱使奥比斯把该些印刷订单判授予迅朗印刷。
吴达明被控的另一项控罪指他涉嫌管有三个包括上述两家竞争对手的公司印章,意图由他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该些印章而诱使另一人接受它们为真的。
另一项涉及林兆基及关嘉华的串谋控罪,指他们涉嫌一同串谋诈骗奥比斯,不诚实地伪称两家为创意源流竞争对手的设计公司,均提出以较高价钱向奥比斯提供多个项目的设计服务,诱使奥比斯把该些设计订单判授予创意源流。
此外,林兆基又于二○一三年十月至二○一五年十月期间,进行了三次采购工作为三个设计项目拣选供应商,项目总值共逾十四万元。
另外三项有关该三次采购工作的控罪,指林兆基使用六份看来是由另外三家设计公司发出的报价单,意图诱使奥比斯接受它们为真的。
奥比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四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
被告为李子超,五十六岁,Project Orbis International, Inc (奥比斯)特别项目组前总监;林兆基,五十七岁,奥比斯特别项目组前高级发展经理;吴达明,六十一岁,迅朗印刷公司(迅朗印刷)东主;及关嘉华,四十五岁,创意源流东主。
四名被告被控共六项罪名,即两项串谋欺诈,违反普通法;三项使用虚假文书,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及一项管有虚假文书,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5(1)条。
四名被告将于星期五(十二月二十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奥比斯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发生于二○一三年一月至二○一八年五月的罪行。
李子超及林兆基于案发时分别为奥比斯特别项目组的总监及高级发展经理。该组负责筹办和管理所有奥比斯在香港的特别筹款活动,以及进行印刷和设计服务的采购工作。
吴达明是迅朗印刷的东主,该公司为奥比斯的印刷供应商,而关嘉华则是奥比斯的设计服务供应商创意源流的东主。
特别项目组于二○一三年一月至二○一七年十一月期间,为奥比斯的三十四张印刷订单及十三张设计订单进行采购工作,项目总值共逾六百四十万元。每项采购工作均须取得三份书面报价单作比较。
其中一项涉及李子超及吴达明的串谋控罪,指他们涉嫌一同串谋诈骗奥比斯,不诚实地伪称两家为迅朗印刷竞争对手的印刷公司,均提出以较高价钱向奥比斯提供多个项目的印刷物品,诱使奥比斯把该些印刷订单判授予迅朗印刷。
吴达明被控的另一项控罪指他涉嫌管有三个包括上述两家竞争对手的公司印章,意图由他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该些印章而诱使另一人接受它们为真的。
另一项涉及林兆基及关嘉华的串谋控罪,指他们涉嫌一同串谋诈骗奥比斯,不诚实地伪称两家为创意源流竞争对手的设计公司,均提出以较高价钱向奥比斯提供多个项目的设计服务,诱使奥比斯把该些设计订单判授予创意源流。
此外,林兆基又于二○一三年十月至二○一五年十月期间,进行了三次采购工作为三个设计项目拣选供应商,项目总值共逾十四万元。
另外三项有关该三次采购工作的控罪,指林兆基使用六份看来是由另外三家设计公司发出的报价单,意图诱使奥比斯接受它们为真的。
奥比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四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