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男子承认为考生「代考」驾驶考试候判
2019年12月20日
一名男子在一九九三年为三名考生「代考」驾驶考试,以协助他们从运输署取得驾驶执照,被廉政公署起诉后潜逃二十五年。被告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张志明,五十七岁,无业,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三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持有正式驾驶执照,合资格驾驶私家车、轻型货车、公共轻型货车及的士。
一名商人于一九九三年底在被告协助下,为参加运输署不同牌照驾驶考试的考生提供「代考」服务。
被告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二日期间先后三次代替三名考生分别参加私家车、中型货车及轻型货车驾驶考试。
被告在该等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后,运输署向该三名考生分别发出私家车、中型货车及轻型货车的正式驾驶执照。
被告于一九九四年二月初被廉署人员拘捕,并控以一项串谋诈骗罪名。他于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未有到南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应讯,法庭于是向他发出拘捕令。
被告于二○一九年十月九日在入境事务处一个办事处试图换领其香港身份证时被警方拘捕。
该名商人亦因涉及有关勾当而被廉署起诉,他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后,于一九九五年七月被判入狱两年半。法庭亦向有关考生判处罚款,并充公他们以欺诈手段获取的驾驶执照。
运输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黎冠雄代表出庭。
张志明,五十七岁,无业,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三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持有正式驾驶执照,合资格驾驶私家车、轻型货车、公共轻型货车及的士。
一名商人于一九九三年底在被告协助下,为参加运输署不同牌照驾驶考试的考生提供「代考」服务。
被告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二日期间先后三次代替三名考生分别参加私家车、中型货车及轻型货车驾驶考试。
被告在该等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后,运输署向该三名考生分别发出私家车、中型货车及轻型货车的正式驾驶执照。
被告于一九九四年二月初被廉署人员拘捕,并控以一项串谋诈骗罪名。他于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未有到南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应讯,法庭于是向他发出拘捕令。
被告于二○一九年十月九日在入境事务处一个办事处试图换领其香港身份证时被警方拘捕。
该名商人亦因涉及有关勾当而被廉署起诉,他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后,于一九九五年七月被判入狱两年半。法庭亦向有关考生判处罚款,并充公他们以欺诈手段获取的驾驶执照。
运输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黎冠雄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