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就药物供应贪污诈骗一百万元罪成候判
2019年12月23日
一名制药厂前高级医药代表及一名药房经营者,在供应处方药物时贪污诈骗,涉款约一百万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黄竣彦(前称黄雄文),四十四岁,瑞士诺华制药(香港)有限公司(诺华香港)前高级医药代表,及黄松森,五十五岁,铠浚大药房有限公司(铠浚大药房)经营者,同被裁定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黄竣彦另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法官林伟权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十七日再求情及判刑。两名被告获准保释。
案情透露,黄竣彦于案发时是制药厂诺华香港的高级医药代表,负责向诊所及医院推销由诺华香港生产的处方药物。黄松森是铠浚大药房一名经营者,该药房是诺华香港的客户。
诺华香港就每一种处方药物备存两份价目表,一份为医疗机构及注册医生而设,另一套则为药房而设。同一种药物在该两个价目表的价格可能有所不同。此外,诺华香港向注册医生提供的价惠条款,即免费额外赠送更多盒药物,较提供予药房的条款优厚。
案情透露,黄竣彦于二○一二年十一月至二○一五年四月期间,与一名诊所护士串谋,向诺华香港及其分销商讹称多款处方药物是该诊所订购的,及致使诺华香港及其分销商,以诺华香港向注册医生提供的较低价格,供应该等药物予该诊所。
黄竣彦于二○一五年二月至四月期间,先后多次被发现从多间注册医生诊所,包括上述诊所在内,收取并运送处方药物到铠浚大药房。
案情又透露,二○一四年一月至二○一五年四月期间,共约九十五万元的款项被存进黄竣彦的银行户口,以供应诺华香港的多种处方药物予铠浚大药房。
诺华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叶瑞红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彦农协助。
黄竣彦(前称黄雄文),四十四岁,瑞士诺华制药(香港)有限公司(诺华香港)前高级医药代表,及黄松森,五十五岁,铠浚大药房有限公司(铠浚大药房)经营者,同被裁定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黄竣彦另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法官林伟权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十七日再求情及判刑。两名被告获准保释。
案情透露,黄竣彦于案发时是制药厂诺华香港的高级医药代表,负责向诊所及医院推销由诺华香港生产的处方药物。黄松森是铠浚大药房一名经营者,该药房是诺华香港的客户。
诺华香港就每一种处方药物备存两份价目表,一份为医疗机构及注册医生而设,另一套则为药房而设。同一种药物在该两个价目表的价格可能有所不同。此外,诺华香港向注册医生提供的价惠条款,即免费额外赠送更多盒药物,较提供予药房的条款优厚。
案情透露,黄竣彦于二○一二年十一月至二○一五年四月期间,与一名诊所护士串谋,向诺华香港及其分销商讹称多款处方药物是该诊所订购的,及致使诺华香港及其分销商,以诺华香港向注册医生提供的较低价格,供应该等药物予该诊所。
黄竣彦于二○一五年二月至四月期间,先后多次被发现从多间注册医生诊所,包括上述诊所在内,收取并运送处方药物到铠浚大药房。
案情又透露,二○一四年一月至二○一五年四月期间,共约九十五万元的款项被存进黄竣彦的银行户口,以供应诺华香港的多种处方药物予铠浚大药房。
诺华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叶瑞红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彦农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