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停车场管理员涉十万元车位租金诈骗案
2020年1月8日
廉政公署今日(一月八日)落案起诉一名前停车场管理员,控告他涉嫌欺诈尖东一个多层停车场的管理公司,向数名租户提供租金折扣优惠,致使该公司少收车位租金十万元。
叶绍成,六十八岁,本祺停车场有限公司(本祺)前停车场管理员,被控十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一月十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是本祺的停车场管理员,该公司为尖东一个多层停车场提供管理服务。被告负责该停车场的日常运作,包括车位租赁。
个别车位租户的标准月租为二千九百元至三千九百元不等,而二手车经销商则可以每月约二千元的折扣租金租用车位。
其中十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七年五月一日至十二月十八日期间,伪称十架车辆与声称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四间公司及一名人士有关,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本祺让该等车辆以折扣租金使用该停车场,导致该公司蒙受不利。
余下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七年十二月一日至十八日期间,伪称一张八达通卡是用于一架与上述人士有关连的车辆,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本祺让该车辆以折扣租金使用该停车场,导致该公司蒙受不利。
据报本祺因此少收逾十万元。
本祺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
叶绍成,六十八岁,本祺停车场有限公司(本祺)前停车场管理员,被控十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一月十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是本祺的停车场管理员,该公司为尖东一个多层停车场提供管理服务。被告负责该停车场的日常运作,包括车位租赁。
个别车位租户的标准月租为二千九百元至三千九百元不等,而二手车经销商则可以每月约二千元的折扣租金租用车位。
其中十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七年五月一日至十二月十八日期间,伪称十架车辆与声称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四间公司及一名人士有关,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本祺让该等车辆以折扣租金使用该停车场,导致该公司蒙受不利。
余下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七年十二月一日至十八日期间,伪称一张八达通卡是用于一架与上述人士有关连的车辆,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本祺让该车辆以折扣租金使用该停车场,导致该公司蒙受不利。
据报本祺因此少收逾十万元。
本祺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