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会前分行服务助理承认行贿以获聘候判
2020年1月16日
一名香港赛马会(马会)前分行服务助理申请有关职位时提供二千元贿款,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一月十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顾干玥,二十七岁,马会前分行服务助理,承认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
裁判官香淑娴将案件押后至二月五日判刑,以待被告的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批准其保释。
案情透露,顾干玥的朋友马志成于案发时在马会大角咀场外投注处任职分行服务助理。
马志成得悉顾干玥有意申请马会职位,遂要求顾干玥将一千元存入其投注户口,并表示会指导他如何应付马会求职面试,确保他受聘。
顾干玥于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把一千元存进马志成的投注户口,惟他其后并没得到马会任何面试机会。
顾干玥于二○一八年十一月再向马志成查询入职机会。马志成于是要求顾干玥将「介绍费」存进其投注户口,以便为他安排面试。
案情透露,顾干玥最终经马志成安排,于二○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参与了面试,并于面试翌日把一千元存入马志成的投注户口。顾干玥于二○一八年十二月获聘为分行服务助理。
马志成,二十七岁,亦因涉案被廉署起诉。他于二○一九年十一月承认三项罪名,即一项公职人员索取利益及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
廉署接获马会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马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张家杰代表出庭。
顾干玥,二十七岁,马会前分行服务助理,承认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
裁判官香淑娴将案件押后至二月五日判刑,以待被告的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批准其保释。
案情透露,顾干玥的朋友马志成于案发时在马会大角咀场外投注处任职分行服务助理。
马志成得悉顾干玥有意申请马会职位,遂要求顾干玥将一千元存入其投注户口,并表示会指导他如何应付马会求职面试,确保他受聘。
顾干玥于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把一千元存进马志成的投注户口,惟他其后并没得到马会任何面试机会。
顾干玥于二○一八年十一月再向马志成查询入职机会。马志成于是要求顾干玥将「介绍费」存进其投注户口,以便为他安排面试。
案情透露,顾干玥最终经马志成安排,于二○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参与了面试,并于面试翌日把一千元存入马志成的投注户口。顾干玥于二○一八年十二月获聘为分行服务助理。
马志成,二十七岁,亦因涉案被廉署起诉。他于二○一九年十一月承认三项罪名,即一项公职人员索取利益及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
廉署接获马会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马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张家杰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