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级面包师承认贪污诈骗伪造工作值勤纪录候判

2020年5月12日

一名前高级面包师与一名主管串谋伪造值勤纪录,诈骗面包店工资共逾二万零四百元,并向该主管提供贿款共逾一万九千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五月十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叶嘉伦,二十八岁,英王面包(香港)有限公司(英王面包)前高级面包师,承认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欺诈,违反普通法;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将案件押后至六月二十三日再提讯,被告获准保释。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任职英王面包高级面包师,被派驻到位于沙田的面包工场工作,在一名高级主管的督导下当夜更制造面包。

该面包工场的职员在上下班时均须将其职员证放在读卡器上「拍卡」作值勤纪录。

被告的值勤纪录显示,他于二○一七年一月至二○一九年二月期间曾先后三十九次报到,但被告事实上当时并不在香港。英王面包其后向被告支付工资共逾二万零四百元。

被告在接受廉署人员警诫会面时承认,自二○一七年一月起,每当被告因家庭问题或其他原因而缺勤时,就要求上述主管用被告的职员证「拍卡」以协助他报到。

案情透露,被告及该高级主管的值勤纪录显示,二人在上述三十九个日子的大部份上下班时间均相同。

被告承认该高级主管在他缺勤时,协助他以其职员证「拍卡」报到,于是向对方提供共一万九千八百元。

此外,邓志伟,三十二岁,英王面包前高级面包师组长,今日亦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他因涉及相类伪造值勤纪录勾当而被廉署分案起诉。

邓志伟没有就两项罪名答辩,即一项串谋欺诈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案件押后至六月二十三日再提讯,他获准保释。

英王面包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潘立峰代表出庭。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