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承认诈骗再培训拨款十六万八千元候判

2020年5月22日

一间培训机构的前助理校长及前雇员,串谋伪造学员的出席纪录,诈骗雇员再培训局拨款共约十六万八千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两名被告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曹敏和,三十五岁,香港商业专科学校(商专)前助理校长,及张豪翔,三十三岁,商专前项目统筹主任,同承认一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六月十二日判刑,二人获准以现金保释。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雇员再培训局于二○一五年二月,与其中一间获其认可的培训机构商专签订一份为期四年的服务合约,以提供不同的再培训课程。曹敏和及张豪翔分别为商专的助理校长及项目统筹主任,负责管理该校提供的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课程。

每个财政年度前,商专会向雇员再培训局申请分配学额,以开办认可再培训课程。如商专能达到雇员再培训局的要求,包括课程平均出席率达八成或以上,则可申请增拨学额,加开再培训课程。

案发时,「LCCI Level 1簿记考试备试基础证书(兼读制)课程」(该簿记课程)为商专获雇员再培训局资助开办的其中一个认可再培训课程。

曹敏和于二○一七年五月,向雇员再培训局申请二十二个增拨学额,以加开一个簿记课程。由于早前开办课程的平均出席率只有百分之七十八,有关申请被拒。

为达到有关出席率门槛,曹敏和及张豪翔伪造三名学员的出席纪录。该三名学员从来没有出席课堂或经常缺席课堂。

雇员再培训局因此批准商专申请在二○一七年八月至二○一八年三月期间,增拨四十四个学额以加开两个再培训课程。商专亦获发还培训费共约十六万八千元。

若雇员再培训局知悉该簿记课程的平均出席率为虚假的,该局不会批准商专其后的申请及发放相关的发还款项。

雇员再培训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袁以和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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