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物流公司经理涉嫌就外判服务收贿

2020年6月8日

廉政公署今日(六月八日)落案起诉一名物流公司经理,控告他涉嫌外判货品包装及标籤工作时,从该公司一名时任兼职员工收受非法回佣共九千八百元。

曹剑伟,四十七岁,兆德企业有限公司(兆德企业)仓务经理,被控三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星期三(六月十日)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任职兆德企业的仓务经理,该公司是一家提供货运、仓务及货品存仓服务的物流公司。被告负责监督元朗一个货仓的运作,该货仓用作存货和进行货品包装及标籤工作。

兆德企业于二○一七年十月初决定外判其货品标籤工作予两姊妹,二人当时在被告监督下任职兼职仓务员。被告获委派与该两姊妹商议服务费金额。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一八年二月七日期间,先后三次从该名妹妹接受非法回佣共九千八百元,作为将兆德企业的货品包装及标籤工作外判予该两姊妹的诱因或报酬。

据报总值逾十二万三千元的货品包装及标籤工作外判了给该两姊妹。

兆德企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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