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工程公司前董事涉嫌诈骗工程费三十九万元
2020年7月15日
廉政公署今日(七月十五日)落案起诉一名工程公司前董事,控告他涉嫌诈骗一间楼宇维修服务供应商,于十三年内支付冷气维修工程费用共约三十九万元。
朱连德,六十八岁,惠丰工程有限公司(惠丰工程)前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
被告将于星期五(七月十七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怡和机器有限公司(怡和机器)是一间楼宇维修服务供应商,其技术人员获授权,可自行决定把维修工程外判予怡和机器的认可承办商,当中包括冷气维修工程。
被告于案发时是惠丰工程的董事兼股东。惠丰工程及另一间由被告友人所经营的工程公司,同为怡和机器的认可承办商。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五年某日至二○一八年四月九日期间,与怡和机器两名前技术人员一同串谋欺诈该公司,伪称包括惠丰工程在内的上述两间认可承办商,其发票所述的工程已完成,导致和诱使怡和机器向该两间认可承办商付款。
怡和机器据报因而向该两间认可承办商支付冷气维修工程费用共约三十九万元。
怡和机器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
朱连德,六十八岁,惠丰工程有限公司(惠丰工程)前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
被告将于星期五(七月十七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怡和机器有限公司(怡和机器)是一间楼宇维修服务供应商,其技术人员获授权,可自行决定把维修工程外判予怡和机器的认可承办商,当中包括冷气维修工程。
被告于案发时是惠丰工程的董事兼股东。惠丰工程及另一间由被告友人所经营的工程公司,同为怡和机器的认可承办商。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五年某日至二○一八年四月九日期间,与怡和机器两名前技术人员一同串谋欺诈该公司,伪称包括惠丰工程在内的上述两间认可承办商,其发票所述的工程已完成,导致和诱使怡和机器向该两间认可承办商付款。
怡和机器据报因而向该两间认可承办商支付冷气维修工程费用共约三十九万元。
怡和机器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