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泽君女士


胡女士 自2010年6月起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同时是一级大检察官。在2004至2010年期间,她是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并于2007年6月兼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校长、广东行政学院院长;于2007年11月当选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会长。

胡女士曾在司法部担任不同职位,包括政治部副主任(正厅级)(1995 - 1996年);党组成员、政治部副主任 (1996 - 2001年);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1 - 2004年),并于2003年5月任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委员。

于1978至1982年期间,胡女士在西南政法学院师资班接受哲学专业培训,再于1982至1985年,在该学院法律系接受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训练,获颁授法学硕士学位。专业毕业后,她在该学院任教 (1985 - 1991年),期后更担任副教授、党委副书记和书记等职务 (1991 - 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