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V Gillies 先生


Gillies 先生在美国联邦调查局服务超过28年,现任联邦调查局迈阿密分局主管,其辖区包括南佛罗里达州、加勒比海、中南美洲和墨西哥。在此之前,他曾担任联邦调查局圣路易斯分局主管;担任联邦调查局总部暴力罪行调查组组长,专责对付暴力罪行、侵害儿童的罪行、印第安人保护区内的罪行、运输罪行、公海罪行和牵涉到特别司法管辖权的罪行;担任联邦调查局底特律分局助理主管,负责监管涉及白领罪行、公职人员贪污、网络罪行、反情报行动、民权、行政专项计划的工作;担任联邦调查局总部金融机构诈骗案调查组组长,负责协调、发展、指导、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包括银行/支票/信用咭诈骗、银行倒闭、身份盗用、网上银行诈骗、按揭贷款诈骗等。

Gillies 先生经验丰富,调查过不同类型的白领罪行,包括金融机构诈骗案,以及有关投资计划和知识产权的案件。他又调查过涉及法官、立法会议员、执法人员以及州和地方政府人员的贪污案件。他曾任联邦调查局檀香山分局白领罪行案件主管和白领罪行案件统筹主任,又曾负责管理民权专项计划和国家基础设施保护中心/电脑罪行调查组。他曾在多地,就白领罪行、道德操守、公职人员贪污等问题发表演说和教授有关课程。

他加入联邦调查局之前是一位会计师。1982年,他于伊利诺伊州大学取得会计学及工商管理学理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