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V Gillies 先生


Gillies 先生在美國聯邦調查局服務超過28年,現任聯邦調查局邁阿密分局主管,其轄區包括南佛羅里達州、加勒比海、中南美洲和墨西哥。在此之前,他曾擔任聯邦調查局聖路易斯分局主管;擔任聯邦調查局總部暴力罪行調查組組長,專責對付暴力罪行、侵害兒童的罪行、印第安人保護區內的罪行、運輸罪行、公海罪行和牽涉到特別司法管轄權的罪行;擔任聯邦調查局底特律分局助理主管,負責監管涉及白領罪行、公職人員貪污、網絡罪行、反情報行動、民權、行政專項計劃的工作;擔任聯邦調查局總部金融機構詐騙案調查組組長,負責協調、發展、指導、管理職務,職責範圍包括銀行/支票/信用咭詐騙、銀行倒閉、身份盜用、網上銀行詐騙、按揭貸款詐騙等。

Gillies 先生經驗豐富,調查過不同類型的白領罪行,包括金融機構詐騙案,以及有關投資計劃和知識產權的案件。他又調查過涉及法官、立法會議員、執法人員以及州和地方政府人員的貪污案件。他曾任聯邦調查局檀香山分局白領罪行案件主管和白領罪行案件統籌主任,又曾負責管理民權專項計劃和國家基礎設施保護中心/電腦罪行調查組。他曾在多地,就白領罪行、道德操守、公職人員貪污等問題發表演說和教授有關課程。

他加入聯邦調查局之前是一位會計師。1982年,他於伊利諾伊州大學取得會計學及工商管理學理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