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ola Bonucci 先生


Bonucci 先生現為法務總監。他於1993年加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O),並於2005年成為總監,專責處理一般國際公法的問題。

他不但致力草擬及議定OECO的法律文書,自1997年起更積極參與OECO反賄賂公約的監管和跟進工作,並經常出席國際會議,就有關課題發表演說。他是《經合組織反賄賂公約:評註》的合著者之一。Bonucci 先生亦獲委任為2011-2012年度國際大律師公會反貪腐委員會主席。

加入OECO之前,Bonucci 先生曾出任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法務官。

Bonucci 先生分別取得巴黎第十大學國際公法高等深入研究文憑、巴黎第二大學國際行政管理高等專業學習文憑及聖母大學國際法和比較法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