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億植林計劃
(上市公司貪污詐騙案)

廉署於2009年接到貪污投訴,舉報上市公司X時任主席A收取賄款,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表面上看似是尋常的貪污舉報,但背後原來是一宗精心策劃、涉及近二億元賄款的貪污及詐騙案件。

調查團隊根據舉報者提供的電郵紀錄作出追查,發現有關資料與上市公司的公開紀錄不相符。由於舉報者拒絕繼續協助,而在保密的大前提下,調查團隊當時未能接觸有關涉案人士,大大增加調查的難度。及至2010年,案件終於有重大突破 ── 調查團隊在電腦專才的協助下,成功取得其中一名涉案人的電郵紀錄,亦因此得知有關貪污勾當的具體內容以及公司X因涉嫌違反《上市規則》正被港交所調查。

儘管得到重大線索,調查進度卻舉步維艱 ── 因為案情非常複雜,當中牽涉企業併購以及股票、承兑票據(promissory note)、可換股票據(convertible note)等金融工具;亦涉及多間離岸、英屬處女島(BVI)及本地公司,調查團隊要從大海中找出有用證據。

調查團隊需細閲涉案者商討收購過程的來往電郵,猜度當中超過20位人物的關係,及從多重迂迴匯款至內地戶口的交易中抽絲剝繭。而在廉署的電腦資料鑑證小組及法證會計組的專業支援下,調查團隊得以審閱及分析大量專門文件,例如公司註冊紀錄、會計帳目、證券交易文件、上市公司通告等。以下是調查過程中的部分統計數字:

調查過程中的部分統計數字 (按下圖片放大)

經過兩年的調查,廉署終於在2011年展開行動,其間上市公司X的董事B及會計師承認有關指控,調查團隊因而得以肯定有關臆測。涉案的上市公司X原本從事成衣生意。時值2008年,由於生意不景,主席決定不再繼續業務,故欲以出售空殼公司的形式出售整個業務。主席A於是委託投資銀行家以私人身分聯絡潛在投資者,最後英屬處女島註冊之公司Y願意購買主席A秘密擁有的32%上市公司股份,雙方於是簽訂協議。同時,上市公司X宣布以五億元 ── 即四億元可換股票據及一億元承兑票據 ── 收購公司Y全資附屬之公司Z於內地的植林計劃。由於金額龐大,是次收購被定性為非常重大收購事項(Very Substantial Acquisition),需要得到股東批准,有關協議亦需向董事會及股東公開。是次交易表面上看起來正常而且合法,其實卻暗藏重重貪污勾當。

貪污勾當 (按下圖片放大)

董事B虛假地向上市公司X的董事會及股東表示,有關收購計劃的五億港元代價,是由公司X與公司Y經公平磋商後釐定,其間亦未披露公司Y的擁有者向主席A支付一億港元及向其收購32%上市公司股份的秘密交易。同時,他亦虛假地表示有關收購將不會引致上市公司X的控制權或董事會出現任何變動。董事B及其他涉案人士以上述詐欺手法及虛假陳述,違反《上市規則》,分別詐騙港交所、上市公司X及其當時股東和潛在投資者,隱瞞與主席A在書面協定的貪污勾當,同時誘使及導致上市公司X批准有關林木收購計劃。

上市公司貪污詐騙案

案件於2014年完成審訊。上市公司X的董事B(第一被告)、公司Y的擁有者(第二被告)、及一名涉案的註冊會計師(第三被告),於原訟法庭被判監三至五年。第二及第三被告被陪審團裁定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而第一及第二被告另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法官另判處三人禁止擔任公司董事十年。法官在判刑時表示,貪污是嚴重罪行,而被告的行為損害香港金融業的聲譽及廉潔營商環境。律政司其後就各被告的刑期申請覆核,上訴法庭於2015年批准有關申請,裁定各被告原有的監禁刑期明顯不足,並按他們在案中所擔當的角色而加刑。最後各被告須分別加刑一至三年。

而案件的關鍵人物 ── 上市公司X主席A及另一執行董事仍然在逃,現時仍被廉署通緝中。


黑煙直送
(香煙走私案)

香煙走私案

廉政公署追查多年的走私香煙案,終於在1994年水落石出。

調查揭發香港一家煙草公司的一名董事收受超過三千三百萬港元的賄款,而案件更與黑社會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當案件在1994年曝光後,走私集團的一名成員決定轉為控方證人。但他拒絕加入保護證人計劃,其後於1995年在新加坡遇害。他在死前曾遭毒打,死後又被棄屍海中。最後,廉署成功瓦解該集團。


空卡
(名車走私案)

名車走私案

九十年代,內地走向現代化,對豪華汽車的需求亦因而急增。1993年2月發生了一宗矚目的案件,廉署在新界落馬州口岸一次大規模調查行動中拘捕共24人,包括一名高級海關督察和一些關員,並檢獲六個貨櫃,內藏20輛總值超過1,700萬港元的失竊名車和684部卡式放映機。受賄的海關人員當時正協助偷運上述貨物進入內地。

該名高級海關督察和其中一名關員因貪污分別被判監兩年和四年。集團首腦、兩名司機與四名關員亦在其後的審訊中被裁定串謀行賄、受賄和走私贓物等罪名成立。

這宗案件有助打擊當時偷運名車進入內地的走私活動,起了直接的警惕的作用,影響深遠。自此以後,這類走私活動的數目亦相對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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