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於1974年成立,一直以來透過執法、預防及教育「三管齊下」的策略打擊貪污,在香港政府及廣大市民的支持下,令香港蛻變為全球最廉潔的地方之一。然而,在廉署成立之前,香港的貪污情況究竟有多嚴重?甚麼原因令政府成立廉署這獨立機構對付貪污呢?

請大家重溫廉署誕生的經過。

廉署誕生的經過
貪污橫行的日子

六、七十年代,香港經歷了急劇的轉變。當時人口快速增加,社會發展步伐迅速,製造業蓬勃發展,經濟漸次騰飛。

面對這些轉變,政府一方面需要專注維持社會秩序,同時積極為市民提供住屋及其他基本公共服務。然而,因為人口不斷地膨脹,社會的資源未能趕及實際需求,這種環境助長了貪污的歪風。市民為了維持生計以及盡早獲取公共服務,都被迫使用「走後門」的方法。當時「茶錢」、「黑錢」、「派鬼」等各種代替賄賂的名堂層出不窮,市民不僅耳熟能詳,甚至無奈接受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市民飽受貪污之苦

那時候,在公共服務機構中貪污情況十分嚴重,如救護人員在接送病人往醫院前,向病人索取「茶錢」、病人要「打賞」醫院的亞嬸,才可取得開水或便盆、就是連輪候公共房屋、申請入學或各種公共服務,也要賄賂有關官員。貪污風氣在警隊中更為嚴重。受賄的警務人員更包庇黃、賭、毒等各種非法罪行,社會治安、秩序受到嚴重的威脅。市民雖飽受貪污的禍害,卻敢怒而不敢言。

社會風暴如箭在弦

貪污無疑已成為香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但是,當時政府對此卻似乎束手無策。普羅大眾對貪風猖獗已達忍無可忍地步,愈來愈多市民就政府漠視此問題的態度公開表達他們的激憤。七十年代初期,社會上匯聚了一股強大的輿論壓力。公眾人士不斷向政府施壓,要求採取果斷行動,打擊貪污。最後,一名外籍總警司的貪污案,令民怨升達沸點,政府不得不立即採取行動。

一觸即發

一九七三年,總警司葛柏被發現擁有逾四百三十多萬港元財富,懷疑是從貪污得來。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內解釋其財富來源,然而,在此期間葛柏竟輕易逃離香港到英國。葛柏潛逃令積聚已久的民怨立即爆發。學生們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集會,抗議和批評政府未能恰當處理貪污問題,集會獲數以千計的群眾響應。市民又手持寫著「反貪污、捉葛柏」的橫額到街上示威,要求政府緝拿潛逃的葛柏歸案。

回應民怨

面對市民的強烈要求,香港政府明白到必須有所行動。葛柏潛逃後,高級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被任命組織一個調查委員會,調查葛柏潛逃事件。百里渠爵士之後發表了兩次調查報告,在第二份調查報告書內,他清楚指出:「有識之士一般認為除非反貪污部能脫離警方獨立,否則大眾永不會相信政府確實有心撲滅貪污。」

當時的港督麥理浩爵士(後來被冊封為勛爵)迅速接納了百里渠報告書的建議。在一九七三年十月的立法局會議上,宣佈成立一個獨立的反貪污組織。

果斷的決定

麥理浩爵士說:「我認為有需要成立一個嶄新的機構,由德高望重的人員領導,以全力打擊貪污,並且挽回公眾的信心。公眾對一個與任何政府部門,包括警務處,毫無連繫而完全獨立的組織明顯較具信心。」

當時,許多社會人士都意識到,政府已開始切實正視貪污問題,為香港展開了一個廉政年代。

廉署的誕生

廉政公署在一九七四年二月正式成立,以執法、預防及教育「三管齊下」的方式打擊貪污。廉署成立後第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要把葛柏逮捕返港。一九七五年初,廉署成功將葛柏由英國引渡回港受審。結果,葛柏被控串謀貪污及受賄,罪名成立,判處入獄四年。葛柏案件充份反映廉署打擊貪污的決心,在香港掀起了一場靜默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