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全面的反貪策略有效遏止貪污罪行
廉署人員盡忠職守,以高度專業、不偏不倚的態度執行法紀,竭力打擊貪污罪行,成績斐然。
貿易公司職員因貪污詐騙判囚三年半
「有關罪行涉及違反誠信,實屬嚴重罪行 ...... 這類罪行無疑嚴重損害香港在國際上的聲譽。」(譯自英文判詞)
執法人員涉貪污及行為失當判囚十四個月
「這種貪腐行為在現今社會是絕不會得到姑息,香港社會對於這種以權謀私的貪腐行為是採取零容忍的態度 ...... 法庭一貫強調對付這類罪行的量刑是需要起阻嚇作用。」
選舉候選人賄選判刑增至十二個月
「(被告)的行為乃公然蔑視莊嚴和廉潔的選舉制度。法庭有責任判處具阻嚇力的刑期,以遏止任何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譯自英文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