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簡介
【廉政公署條例】主要是賦予廉署執法權,例如: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適用於法例中所列明的選舉,一切與該等選舉有關的行為,無論是在選舉期間之前、之後或選舉期間內作出,是在本港或其他地方作出,均受此條例監管。
法例適用於下列選舉及相關補選:
行政長官選舉
立法會選舉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
區議會選舉
鄉議局議員選舉
鄉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及執行委員會委員選舉
鄉郊代表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法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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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