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判商行賄業主法團主席以獲銀禧花園升降機保養合約判囚六個月

2002年12月10日

一名承判商向沙田銀禧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提供免費中東旅遊,以取得該屋苑的升降機保養合約,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六個月。

余寶亮,五十五歲,宏照工程有限公司(「宏照」)股東兼董事,較早時被裁定一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b)條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裁判官陳仲衡宣判時稱,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嚴重,而且毫無悔意,故須判處即時入獄。

案情透露,銀禧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於九八年底就升降機保養合約進行招標。「宏照」以非最低標價獲取有關合約。

余於九九年一月一日至二月四日期間,向銀禧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廖韻兒提供利益,即支付兩位「土耳其、希臘及埃及十三天遊」的費用共三萬九千八百八十元,作為她把總值約一百一十萬元的電梯保養合約批給「宏照」的報酬。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楊國樑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李慧兒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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