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兩人疑涉建築工程貪污案
2002年12月13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五 ) 落案起訴一名上市公司首席經理及一名公司董事,控以涉嫌貪污罪行。
黃國宏,四十六歲,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 ( 「九龍倉」 ) 首席經理;及左偉翔,三十九歲,公司董事,今午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杜大衛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七日再提堂。
黃被控一項串謀收受利益罪名,指他於今年四月至十二月期間,與陳兆榮串謀收受炳記營造香港有限公司 ( 「炳記」 ) 的梁志深提供多筆金錢,作為黃確保批核「九龍倉」與「炳記」之間的工程合約款項的報酬。
左被控一項串謀索取利益罪名,指他與陳及黃串謀向金門建築有限公司 ( 「金門」 ) 執行董事何安誠索取約一千萬元,作為黃協助「金門」取得「九龍倉」一份有關碧堤半島二期的建築合約的報酬。
有關涉嫌罪行於今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間發生。
黃獲准以現金五十萬元保釋外出,而左則獲准以現金二十萬元及合共三十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兩名被告受命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如有更改地址必須通知廉署。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李運騰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羅焯華協助。
黃國宏,四十六歲,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 ( 「九龍倉」 ) 首席經理;及左偉翔,三十九歲,公司董事,今午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杜大衛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七日再提堂。
黃被控一項串謀收受利益罪名,指他於今年四月至十二月期間,與陳兆榮串謀收受炳記營造香港有限公司 ( 「炳記」 ) 的梁志深提供多筆金錢,作為黃確保批核「九龍倉」與「炳記」之間的工程合約款項的報酬。
左被控一項串謀索取利益罪名,指他與陳及黃串謀向金門建築有限公司 ( 「金門」 ) 執行董事何安誠索取約一千萬元,作為黃協助「金門」取得「九龍倉」一份有關碧堤半島二期的建築合約的報酬。
有關涉嫌罪行於今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間發生。
黃獲准以現金五十萬元保釋外出,而左則獲准以現金二十萬元及合共三十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兩名被告受命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如有更改地址必須通知廉署。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李運騰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羅焯華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