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士承認以假護照在港轉機飛美國並行賄入境處職員候判

2002年12月31日

一名內地居民前晚從福州飛抵香港國際機場後,擬用假護照轉機前往紐約,並向入境事務處職員提供賄賂。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二 ) 將其落案起訴,案件今午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翁玉施,三十三歲,無業,承認三項罪名,包括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一項管有一本虛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即一張美國外籍居民卡和一張紐約州駕駛執照。

裁判官鮑理賢將案件押後至一月六日宣判。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翁於周日 ( 十二月二十九日 ) 晚由福州乘機抵達香港。當時翁準備轉機往紐約,但遭航空公司職員發現其旅行證件有可疑,遂將他帶往一名入境事務處總入境事務助理員問話。

被告在警誡下接受該名入境事務處職員問話時承認,有關旅行證件為偽造。

被告其後向該入境事務處職員提供一張一百元美金紙幣,希望能儘快被遣返福州。

案情透露:該入境事務處職員即時向上司匯報,而案件亦轉介予廉署調查。

政府化驗所的化驗報告顯示,從被告身上搜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為偽造。

美國領事館亦證實,被告所持的美國外籍居民卡及紐約州駕駛執照亦為偽造。

案情透露:被告在福州以五千美元購買有關假證件,希望藉此前往美國尋找工作。

案件今日由廉署人員鄭文孝代表控方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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