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區議員及另外三人承認以虛假單據申領款項
2004年12月17日
一名深水埗區議會議員及另外三名人士,以兩個非牟利居民團體舉辦多項活動為名,分別向深水埗區議會及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提交虛假的單據,以申領有關活動的開支,涉款共約二十二萬六千元,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承認控罪。
被告為梁漢華,四十二歲,深水埗區議會議員兼神州青年服務社(「神州」)主席;謝義方,四十八歲,江永康,四十三歲,及陳子裔,三十四歲,分別為「神州」秘書、司庫及副主席。
四名被告今日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共七項違反《盜竊罪條例》的罪名,即一項串謀提供虛假資料及六項提供虛假資料。
裁判官黃崇厚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三十一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拘捕各被告。
案情透露:梁、謝、江及陳就「神州」舉辦的十二項活動,串謀向深水埗區議會提交虛假或價格被誇大的發票、收據及現金沽單。
有關發票、收據及現金沽單虛假地顯示,所列的公司曾就該等活動提供有關的服務或產品,及所列的開支是舉辦該等活動而引起的,並已由「神州」支付。
江在提供資料用以申請發還「神州」舉辦的另一項活動所招致的開支時,向深水埗區議會提供多張明知是虛假的收據及現金沽單。
江另提供虛假資料,向「食環署」申請發還「神州」舉辦其他兩項活動的開支。
案情又透露:謝另提供虛假資料,向南昌中西區聯會前主席及深水埗區議會申請發還該會舉辦三項活動的開支。
四名被告利用上述手法,分別向深水埗區議會及「食環署」申領共約十九萬六千元及三萬元。
上述控罪於一九九六年九月至去年三月期間發生。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萬德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保滿協助。
被告為梁漢華,四十二歲,深水埗區議會議員兼神州青年服務社(「神州」)主席;謝義方,四十八歲,江永康,四十三歲,及陳子裔,三十四歲,分別為「神州」秘書、司庫及副主席。
四名被告今日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共七項違反《盜竊罪條例》的罪名,即一項串謀提供虛假資料及六項提供虛假資料。
裁判官黃崇厚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三十一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拘捕各被告。
案情透露:梁、謝、江及陳就「神州」舉辦的十二項活動,串謀向深水埗區議會提交虛假或價格被誇大的發票、收據及現金沽單。
有關發票、收據及現金沽單虛假地顯示,所列的公司曾就該等活動提供有關的服務或產品,及所列的開支是舉辦該等活動而引起的,並已由「神州」支付。
江在提供資料用以申請發還「神州」舉辦的另一項活動所招致的開支時,向深水埗區議會提供多張明知是虛假的收據及現金沽單。
江另提供虛假資料,向「食環署」申請發還「神州」舉辦其他兩項活動的開支。
案情又透露:謝另提供虛假資料,向南昌中西區聯會前主席及深水埗區議會申請發還該會舉辦三項活動的開支。
四名被告利用上述手法,分別向深水埗區議會及「食環署」申領共約十九萬六千元及三萬元。
上述控罪於一九九六年九月至去年三月期間發生。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萬德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保滿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