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區議員及另外兩人以虛假單據申領款項被判囚
2004年12月31日
一名深水埗區議會議員及另外兩名人士,分別向深水埗區議會及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提交虛假的單據,以申領多項活動的開支,涉款共約二十二萬六千元, 較早時 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北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三至四個月。
梁漢華,四十二歲,深水埗區議會議員兼神州青年服務社(「神州」)主席,被判入獄三個月。
謝義方,四十八歲,「神州」秘書,及江永康,四十三歲,「神州」司庫,各被判入獄四個月。
梁、謝及江與同案另一名被告陳子裔較早時承認共七項違反《盜竊罪條例》的罪名,即一項串謀提供虛假資料及六項提供虛假資料。
陳,三十四歲,「神州」副主席,今日向法庭申請推翻較早時的認罪。其申請將於一月二十四日進行聆訊。
裁判官黃崇厚於判處其餘三名被告入獄時表示,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而且有預謀及長時間犯案。法官亦斥責被告的行為影響公帑的分配。
廉署較早時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拘捕各被告。
案情透露:梁、謝及江就「神州」舉辦的十二項活動,串謀向深水埗區議會提交虛假或價格被誇大的發票、收據及現金沽單。
有關文件虛假地顯示,所列的公司曾就該等活動提供有關的服務或產品,及所列的開支是舉辦該等活動而引起的,並已由「神州」支付。
陳 涉嫌是其中一名串謀者。
案情亦透露:江在提供資料用以申請發還「神州」舉辦的另一項活動所招致的開支時,向深水埗區議會提供多張明知是虛假的收據及現金沽單。
江又提供虛假資料,向「食環署」申請發還「神州」舉辦其他兩項活動的開支。
案情並透露:謝另提供虛假資料,向南昌中西區聯會前主席及深水埗區議會申請發還該會舉辦三項活動的開支。
被告利用上述手法,分別向深水埗區議會及「食環署」申領共約十九萬六千元及三萬元。
上述控罪於一九九六年九月至去年三月期間發生。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何偉萬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保滿協助。
梁漢華,四十二歲,深水埗區議會議員兼神州青年服務社(「神州」)主席,被判入獄三個月。
謝義方,四十八歲,「神州」秘書,及江永康,四十三歲,「神州」司庫,各被判入獄四個月。
梁、謝及江與同案另一名被告陳子裔較早時承認共七項違反《盜竊罪條例》的罪名,即一項串謀提供虛假資料及六項提供虛假資料。
陳,三十四歲,「神州」副主席,今日向法庭申請推翻較早時的認罪。其申請將於一月二十四日進行聆訊。
裁判官黃崇厚於判處其餘三名被告入獄時表示,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而且有預謀及長時間犯案。法官亦斥責被告的行為影響公帑的分配。
廉署較早時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拘捕各被告。
案情透露:梁、謝及江就「神州」舉辦的十二項活動,串謀向深水埗區議會提交虛假或價格被誇大的發票、收據及現金沽單。
有關文件虛假地顯示,所列的公司曾就該等活動提供有關的服務或產品,及所列的開支是舉辦該等活動而引起的,並已由「神州」支付。
陳 涉嫌是其中一名串謀者。
案情亦透露:江在提供資料用以申請發還「神州」舉辦的另一項活動所招致的開支時,向深水埗區議會提供多張明知是虛假的收據及現金沽單。
江又提供虛假資料,向「食環署」申請發還「神州」舉辦其他兩項活動的開支。
案情並透露:謝另提供虛假資料,向南昌中西區聯會前主席及深水埗區議會申請發還該會舉辦三項活動的開支。
被告利用上述手法,分別向深水埗區議會及「食環署」申領共約十九萬六千元及三萬元。
上述控罪於一九九六年九月至去年三月期間發生。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何偉萬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保滿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