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產」「造市」案兩經紀今被判刑

2005年12月16日

兩名外匯經紀,因妨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上海地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地產)操控股價「造市」的調查,被廉政公署拘控。兩人今日(星期五)同被判囚。

林啟聲,四十三歲,及張栢友,四十六歲,分別被判入獄八個月及六個月。。

兩名被告較早時承認共三項控罪,指他們於二○○三年四月至五月期間,在答覆「證監會」就有關「上海地產」的股票交易的調查向其提出的問題時,作出明知失實的陳述。

法官韋毅志於判刑時指被告是有計劃地作出上述不誠實的行為。

法官並指必須判予被告即時監禁,以收阻嚇之效,及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案情透露,案發時,毛玉萍為「上海地產」的總經理,而鍾秀玲則為毛的秘書。

被告透過友人蕭炎華認識毛。而毛與蕭亦彼此認識。

蕭於二○○○年期間接觸被告,要求兩人以他們自己的名義在多間證券行開設戶口。蕭並指有關戶口是供毛所用,而被告當時同意蕭的安排。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上海地產」的主要股東 Global Town Limited ,以林及張的名義,分別認購二千萬及一千萬「上海地產」的股份。有關認購價分別為一千六百四十五萬九千六百九十九元,及八百二十二萬九千八百四十八元。被告對有關認購亦知情。

「證監會」於二○○三年一月就「上海地產」股份的可疑交易展開調查,並要求會見被告。

二○○三年四月,在有關會面前數天,被告個別與律師黃培輝見面。

黃向被告表示,他們須向「證監會」解釋有關「上海地產」的股票交易為他們自己的投資。黃並指使兩人向「證監會」聲稱,曾向另外一名人士借錢以認購有關股份。

被告在與「證監會」會面期間,遵照黃的指示,向「證監會」的調查員作出虛假的陳述。

毛、鍾及黃亦於同案被廉署檢控,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六日宣判。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John Marray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蔡樹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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