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會前行政人員涉嫌挪用「康文署」撥款資助今提堂

2005年12月22日

一名體育組織前行政人員,涉嫌挪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撥款資助合共逾三十三萬七千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譚淑儀,四十九歲,香港體育舞蹈聯盟(「聯盟」)前副會長兼司庫,被控十八項盜竊罪名。

裁判官練錦鴻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九日作答辨。被告獲准以現金三萬元保釋,並受命不准離開香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懷疑盜竊罪行。

香港體育舞蹈聯盟是一個非牟利團體,致力推動舞蹈活動,而當中一些活動由「康文署」資助。

涉嫌控罪發生期間,被告負責「聯盟」的日常運作,並有權接觸所有「聯盟」的會計文件、銀行存摺及支票簿。

有關控罪指被告於二○○二年十月至去年七月期間,涉嫌十八次挪用屬於「聯盟」的款項,涉款總額為三十三萬七千七百元。

廉署調查顯示,有關款項為「康文署」撥出,用以資助多項「聯盟」舉辦的培訓課程及活動。

案件今日由廉署人員陳建興代表控方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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