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區議員索取及收受賄賂推薦邨巴續牌 罪成候判
2005年12月29日
一名沙田區議會議員索取及收受賄款,以協助一間巴士公司在馬鞍山一個屋苑經營的邨巴服務獲得續牌,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黃國雄,四十八歲,亦為馬鞍山錦英苑二期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他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即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
法庭裁定指控黃的另外三項偽造賬目控罪罪名不成立。有關控罪涉及黃向沙田區議會申領津貼,以及黃以錦英苑二期業主立案法團及居民組織主席的身分,為居民舉辦本地旅遊而申領發還開支的申請。
黃及其妻廖雪梅,四十五歲,另被控九項相類偽造賬目罪名。法庭裁定有關罪名不成立。
暫委法官 馬漢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七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自二○○三年,南海巴士服務有限公司(「南海」)為錦英苑的居民經營來往該苑與荔枝角長裕街之間的邨巴服務。
為繼續提供有關服務,「南海」須就其客運營業證證書續牌,而續牌須獲得黃作為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推薦。
案情透露:約於去年二月二十四日,黃向「南海」一名董事索取十萬元,作為協助「南海」續牌的報酬。
去年九月二十三日,黃從該名「南海」董事收取三萬元作為部份賄款後,被在場的廉署人員拘捕。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李運騰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炳輝協助。
被告黃國雄,四十八歲,亦為馬鞍山錦英苑二期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他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即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
法庭裁定指控黃的另外三項偽造賬目控罪罪名不成立。有關控罪涉及黃向沙田區議會申領津貼,以及黃以錦英苑二期業主立案法團及居民組織主席的身分,為居民舉辦本地旅遊而申領發還開支的申請。
黃及其妻廖雪梅,四十五歲,另被控九項相類偽造賬目罪名。法庭裁定有關罪名不成立。
暫委法官 馬漢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七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自二○○三年,南海巴士服務有限公司(「南海」)為錦英苑的居民經營來往該苑與荔枝角長裕街之間的邨巴服務。
為繼續提供有關服務,「南海」須就其客運營業證證書續牌,而續牌須獲得黃作為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推薦。
案情透露:約於去年二月二十四日,黃向「南海」一名董事索取十萬元,作為協助「南海」續牌的報酬。
去年九月二十三日,黃從該名「南海」董事收取三萬元作為部份賄款後,被在場的廉署人員拘捕。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李運騰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炳輝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