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警員涉嫌企圖詐騙懷疑爆竊案受害人

2006年12月1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警員,控告他涉嫌企圖詐騙一名懷疑爆竊案受害人十萬元,並訛稱該筆款項將會用作「餌錢」,以「贖回」受害人的被盜財物。

張浩邦,三十二歲,被控一項意圖詐騙罪名。被告將於周四(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有關涉嫌詐騙罪行。有關罪行涉嫌於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期間發生。

控罪指被告涉嫌向警方調查的一宗懷疑爆竊案的受害人作出虛假陳述,訛稱他會利用受害人提供的金錢,以安排其線人向一名菲律賓女子「贖回」某數量的懷疑贓物,從而解決該宗爆竊案。

被告涉嫌企圖誘使該名受害人給他十萬元,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令受害人蒙受不利。

被告暫獲廉署保釋外出,等候周四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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