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控三人涉嫌於村代表選舉觸犯投票罪行
2007年12月12日
廉政公署拘捕三名二○○七年村代表選舉的登記選民,並落案起訴他們涉嫌在打鼓嶺下山鷄乙村村代表選舉(居民代表)中觸犯投票罪行。
林錦坤,三十七歲,保安設備技術員;林月香,四十歲,前診所看護;及林月娟,三十五歲,售貨員,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投票時作出舞弊行為的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6(1)(a)條。
三名被告為姊弟妹關係,將於周五(十二月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在明知自己無權投票的情況下,卻於今年一月六日在二○○七年下山鷄乙村村代表選舉(居民代表)中投票。
就二○○七年村代表選舉(居民代表),民政事務總署曾推行一連串宣傳活動,提醒選民若他們已搬離選民登記上所註冊的地址,他們便沒有資格在有關選舉中投票。
在投票日,民政事務總署職員亦警告選民,若他們已搬離有關鄉村,他們在該村的投票資格會被取消。
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五提堂。
林錦坤,三十七歲,保安設備技術員;林月香,四十歲,前診所看護;及林月娟,三十五歲,售貨員,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投票時作出舞弊行為的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6(1)(a)條。
三名被告為姊弟妹關係,將於周五(十二月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在明知自己無權投票的情況下,卻於今年一月六日在二○○七年下山鷄乙村村代表選舉(居民代表)中投票。
就二○○七年村代表選舉(居民代表),民政事務總署曾推行一連串宣傳活動,提醒選民若他們已搬離選民登記上所註冊的地址,他們便沒有資格在有關選舉中投票。
在投票日,民政事務總署職員亦警告選民,若他們已搬離有關鄉村,他們在該村的投票資格會被取消。
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五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