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公司董事詐騙物業交易佣金判囚一年

2008年12月4日

一名地產代理公司董事,就何文田一間屋苑多個單位的買賣交易,串謀其他人士詐騙該屋苑發展商約四十六萬元佣金,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一年。

劉軒成,四十二歲,京士活物業代理有限公司(「京士活」)董事,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串謀詐騙罪行。

案情透露,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新世界發展」)及另外四間公司共同發展的何文田屋苑「君頤峰」,於二○○三年底開始發售。

每位地產代理成功出售一個單位,可獲發展商提供樓價百分之一點二五作為佣金。但發展商的職員則不獲發任何佣金。

案情透露,四名買家前往「新世界發展」售樓處,購買五個「君頤峰」單位,樓價總值約三千七百萬元。

雖然有關買家並非由被告介紹,但「新世界發展」兩名銷售職員向被告建議,在申領佣金的文件上填上他的姓名,作為「介紹經紀」。

兩名職員亦建議被告將部份佣金退回予他們。被告同意有關計劃。

二○○三年底至二○○四年六月期間,被告就出售「君頤峰」五個單位訛稱自己為「介紹經紀」。

「新世界發展」根據被告的虛假陳述,向「京士活」支付共約四十六萬元佣金。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是香媛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國基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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