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三人疑涉墓地遺體執骨貪污案

2009年12月10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名現任及一名前任墳場職員,控告他們就處理先人遺體的執骨過程中,涉嫌收受賄賂,以及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死者執骨及加葬許可證。

被告為洪以理,五十五歲,梁志榮,五十一歲,同為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華永管委會」)轄下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助理督導員;及何樹千,三十六歲,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前署理督導員。

洪及梁分別被控三項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洪另被控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而梁則被控四項相類罪名。何被控一項相類罪名。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裁判法院進行答辯。

廉署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三項貪污控罪指洪涉嫌分別從一名死者家屬及一名石廠負責人,收受五百元及合共二百元,作為監督撿拾有關死者遺骸的報酬。

另外兩項貪污控罪指梁涉嫌以相同理由,分別從另一間石廠的職員及另一名死者的家屬收受五百元及一百元。

洪另被指涉嫌使用一張載有虛假撿拾日期的死者執骨及加葬許可證,意圖欺騙其主事人。

梁涉嫌以相同理由使用四張相類的許可證,而何則使用一張相類的許可證。

上述涉嫌控罪於二OO七年七月至去年八月期間發生。

「華永管委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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