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三人涉空運及物流服務貪污
2009年12月22日
三名人士,包括一間空運服務公司的兩名前經理,涉嫌在判授空運合約及處理加快付款時行賄受賄,被廉政公署分兩案起訴。
在首宗案件,被告馬亨照,五十八歲,亞洲空運中心有限公司 ( 亞運 ) 顧客服務科前總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同案另一被告,劉德安,五十二歲,銀展國際有限公司 ( 銀展)前僱員,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亞運於香港國際機場經營航空貨運站,銀展為亞運的一個主要承辦商。
控罪指,馬涉嫌接受劉德安提供每月二萬二千元作為報酬,讓馬繼續受聘於亞運及不離開亞運以加入銀展,以便銀展與亞運之間的合約於二○一○年屆滿時,劉德安可有較大機會成功競投亞運的業務。
有關之涉嫌罪行於去年九月至今年六月期間發生。
劉德安被控涉嫌於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五月期間,以相同原因向馬提供每月二萬至二萬二千元的報酬。
在第二宗案件,被告陳永森,四十八歲,亞運財務及行政科前總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控罪指,陳涉嫌在本年初收受一名向亞運附屬公司提供物流服務的外判商的二千至三千元的報酬,作為陳處理有關外判商提前付款的要求。
兩宗案件的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首宗案件將押後以待轉介區域法院,而陳將進行答辯。
另外,廉署起訴一間物流公司的一名營運經理,控告他涉嫌為公司租用貨倉設施時收受非法回佣。
陳德臻,三十八歲,雅得美航運(雅得)營運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行。他將於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為安時企業有限公司(安時)的僱員,於去年四月至今年二月期間,接受一間物流公司股東的三萬五千元款項,以建議由安時經營的雅得向有關之物流公司租用貨倉及採用其服務。
陳另被控兩項交替貪污罪名。
各被告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以待明日出庭。
在首宗案件,被告馬亨照,五十八歲,亞洲空運中心有限公司 ( 亞運 ) 顧客服務科前總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同案另一被告,劉德安,五十二歲,銀展國際有限公司 ( 銀展)前僱員,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亞運於香港國際機場經營航空貨運站,銀展為亞運的一個主要承辦商。
控罪指,馬涉嫌接受劉德安提供每月二萬二千元作為報酬,讓馬繼續受聘於亞運及不離開亞運以加入銀展,以便銀展與亞運之間的合約於二○一○年屆滿時,劉德安可有較大機會成功競投亞運的業務。
有關之涉嫌罪行於去年九月至今年六月期間發生。
劉德安被控涉嫌於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五月期間,以相同原因向馬提供每月二萬至二萬二千元的報酬。
在第二宗案件,被告陳永森,四十八歲,亞運財務及行政科前總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控罪指,陳涉嫌在本年初收受一名向亞運附屬公司提供物流服務的外判商的二千至三千元的報酬,作為陳處理有關外判商提前付款的要求。
兩宗案件的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首宗案件將押後以待轉介區域法院,而陳將進行答辯。
另外,廉署起訴一間物流公司的一名營運經理,控告他涉嫌為公司租用貨倉設施時收受非法回佣。
陳德臻,三十八歲,雅得美航運(雅得)營運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行。他將於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為安時企業有限公司(安時)的僱員,於去年四月至今年二月期間,接受一間物流公司股東的三萬五千元款項,以建議由安時經營的雅得向有關之物流公司租用貨倉及採用其服務。
陳另被控兩項交替貪污罪名。
各被告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以待明日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