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健美總會主席被廉署加控貪污及詐騙罪名

2009年12月28日

中國香港健美總會(香港健美總會)主席涉嫌貪污,協助一名被停賽的運動員參加二OO六年多哈亞運會,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被加控多項貪污及詐騙罪名。

陳少文,三十九歲,被加控三項罪名,即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及一項串謀詐騙。

同案另一被告為健美運動員陳潤韜,四十三歲。他與陳少文同被控其中一項貪污罪名。

兩名被告將於周四(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其中一項貪污控罪指陳少文及陳潤韜涉嫌於二OO六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間,與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及一名香港健美總會教練一同串謀,使該名秘書長從陳潤韜接受一萬美元,作為該名秘書長縮短或撤銷陳潤韜被判暫停參加任何健美比賽的期限,使他可以參加二OO六年多哈亞運會的報酬。

另一項貪污控罪指陳少文涉嫌於二OO六年一月至今年五月期間,以相同理由與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該名香港健美總會教練及另一名健美運動員一同串謀,使該名秘書長從有關運動員接受十多萬港元至二十萬港元。

廉署調查發現,陳潤韜及上述運動員於二OO五年十月參加南韓的健美比賽時未能通過藥檢測試,分別被暫停參加任何健美比賽兩年及終身停賽。

餘下一項控罪指陳少文涉嫌於二OO七年四月至今年五月期間,與該名被判終身停賽的運動員一同串謀詐騙香港體育學院(香港體院),即偽稱有關運動員是全職運動員,而他的職業是兼職私人教練。

陳少文涉嫌利用虛假陳述,誘使香港體院批准給予有關運動員合共六十萬港元的精英訓練資助。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四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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